当前位置:首页 > 高级会计职称 > 辅导资料 >

    高级会计实务总复习讲义-预算管理与预算会计

  •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考试网 点击:
  • 五、预算管理与预算会计 (一)中央部门收入和支出预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1)收入 政府性基金:根据需要确定 其他收入:采用零基预算法确定 (2)支出 ①基本支出:编制原则:综
  • 五、预算管理与预算会计
    (一)中央部门收入和支出预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1)收入
    政府性基金:根据需要确定
    其他收入:采用零基预算法确定
    (2)支出
    ①基本支出:编制原则:综合预算、优先保障、定额管理。
    基本支出预算实行以定员定额(指预算分配定额)为主的管理方式,同时结合部门资产占有状况,通过建立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实现资产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基本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的内容 经济分类科目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和其他公用经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一般购置费 ( 包括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一般专用设备购置费、一般交通工具购置费、一般装备购置费等 )、这些定额项目是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为基础,进行适当归并调整而形成的,主要为满足定额管理的需要。
      ②项目支出:原则:综合预算、科学论证、合理排序、追踪问效
      3、政府收支分类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项目 分类级次 类级项目内容
    1、收入分类 类、款、项、目 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6类
    2、支出功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 类、款、项 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23类。
    3、支出经济分类
    (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
    类、款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12类。
        4、中央部门财政拨款和结余资金管理 
      (1)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
    含义: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项目未完造成)。
    分类:按形成时间,结转资金分为当年结转资金和累计结转资金,
              按照内容,分为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
    结转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原则:一般是按照原用途使用。
        ①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用于增人增编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但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间不得挪用,不得用于提高人员经费开支标准。
    ②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结转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用途。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部门确需调整结转资金用途的,需报财政部审批。
        (2)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
    含义: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结余资金的内容
        中央部门结余资金是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对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或者连续三年仍未使用完形成的剩余资金,视同结余资金管理。
        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原则
      ①中央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形成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应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用于本部门相关支出。
      ②中央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可以在部门本级和下级预算单位之间、下级不同预算单位之间、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
      ③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之前,原则上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需在预算执行中动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安排必需支出的,应报财政部审批。
    ④中央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及时按规定向项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报送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央部门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确认的结余资金数额,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在项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30日内,将应上交中央国库的结余资金上交;中央部门及单位留用的结余资金需报财政部批准后方可动用。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绩效评价方法(考试中有题目指定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预算单位设置的银行账户: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特设专户: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不得将特设专户资金与本单位其他银行账户资金相互划转。特设专户在按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使用。
    2、财政支出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会计科目
       收入类科目: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
    支出类科目:经费支出、事业支出
    资产类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2)账务处理
    ①财政直接支付
    收入确认: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A.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
    借: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事业支出(事业单位)
         贷: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借: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贷:拨入经费(行政单位)、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
    【注】财政部“财库[2006]48号”第四条规定,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债类科目下增设“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B.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
    借:库存材料、材料(需要入库的大宗材料)
    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直接消耗的材料和服务支出)
    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
    C.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           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拨入经费                           贷:固定基金
    D.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拨入经费(行政单位)
            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
    第二,下年度财政部门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时,行政事业单位不作会计处理;待实际使用恢复的额度时: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②财政授权支付
    A.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的收入确认
    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第一,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行政单位)、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
    第二,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材料、材料
        经费支出、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如果是属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同时记: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第三,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B.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第二,如果行政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即、预算中的授权额度未完全下达,根据两者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
    第三,下年初恢复额度时,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注意】无论财政授权支付还是财政直接支付的结余资金,年终全部转入“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下年恢复额度时,财政直接支付结余资金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仍保留在“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而财政授权支付结余资金必须转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
    (二)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也称为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政府采购资金是指财政性资金。这里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2.政府采购的对象: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3.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1)集中采购。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提示】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2)分散采购。
    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实行分散采购。
    【提示】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4.政府采购的基本政策要求
    (1)除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2)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3)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这里的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4)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5.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注意】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具体时间、对供应商等要求。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资产配置
    行政单位购置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2、资产使用
    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资产处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
    1、资产配置
     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事业单位用其他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须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资产使用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方式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 除外。
    (3)资产处置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例】甲检测所是国有事业单位,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除完成国家规定的检测、科研任务外,还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等经营性业务,并对经营性业务的会计处理采用权责发生制。2008年末在年终决算前,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了以下情况: 
      (1)2008年3月,甲检测所为某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收取技术服务费300万元,甲检测所于2008年4月完成了合同规定的检测任务。甲检测所将收取的技术服务费300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至2008年末内部审计人员审计时仍然挂在账上。 
      (2)2008年4月,财政部门拨入财政专项科研经费500万元,用于奶制品安全检测的课题研究。甲检测所将其中的400万元用于课题研究,列支在专项支出中,另外100万元用于发放全所员工第三季度的奖金。 
      (3)2008年8月,A公司取得专项经费600万元,用于举办“中国食品安全研讨会”,会议在当月结束后,结余经费60万元。按照规定,该专项拨款如有结余,可按结余资金的50%留归检测所自用,50%上交财政部门。甲检测所将结余资金60万元转入了其他收入科目。 
      (4)甲检测所将闲置的食堂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出租给一个体老板经营餐馆。租赁协议规定,2008年租金为480万元。甲检测所将以银行存款方式收取的租金300万元计入了经营收入,将以现金形式收取的租金180万元以所长个人名义进行债券投资,至审计时该债券的市价为185万元。 
      (5)甲检测所将闲置的材料一批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用于对外投资。投资协议中确定的该批材料价值为80 万元,该批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为70万元。假设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甲检测所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对外投资              800 0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6 000
        贷:材料                7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6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700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700 000
      要求:请分析、判断甲检测所上述(1)-(5)事项的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进行更正处理。 
    【分析与提示】:
      1.甲检测所将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在“其他应付款”挂账不正确。更正方法是:将“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300万元转入“经营收入”科目。 
      2.将用于奶制品安全检测的专项科研课题经费用于发放奖金不正确。更正方法是:将专项支出100万元调入事业支出100万元,同时将银行存款100万元划入专项存款100万元。 
      3.将会议专项拨款结余转入其他收入不正确。更正方法是:将应上缴财政的30万元结余资金在上缴时冲减拨入专款;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30万元结余资金转入事业基金。 
      4.将租金收入300万元记入经营收入不正确。更正方法是:将经营收入300万元转入其他收入。 
    将以现金形式收取的租金180万元不入账,以个人名义投资不正确。更正方法是:应将租金收入入账,将未经批准进行的债券投资出售收回。更正的会计处理是:将未入账的租金收入入账,借记现金180万元,贷记其他收入180万元;购买债券时:借记对外投资180万元,贷记现金180万元;出售债券收回:借记现金185万元,贷记对外投资180万元和其他收入5万元。
      5. 甲检测所以材料对外投资的核算不正确。正确的会计处理是:最后由一般基金转入投资基金的金额是原材料的账面价值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836000。

相关栏目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