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操 >

    小企业设立的注意事项!!(5)

  •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考试网 点击:
  • 三、小企业创业政策扶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来袭,虽然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但是,国家对创业的认识却发生了重要的转变。政府开始主导推动创业,而
  • 三、小企业创业政策扶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来袭,虽然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但是,国家对创业的认识却发生了重要的转变。政府开始主导推动创业,而且实行了多部门联动扶持鼓励创业的政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明确提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2009年开始创建首批82个创业型城市以来,掀起了政府积极推动创业的高潮。

      在国家不断推动下,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措施解决创业中存在问题,对诸如创业门槛高、负担重,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创业服务不到位、不健全、融资难、税收优惠等问题都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明确指导思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相关栏目

推荐内容